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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解析
借款人意外去世,家人需要还钱吗?

鲁法案例【2023】348

■临沭法院:借款人意外去世,家人需要还钱吗?

2022年2月,王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,并向李某出具借据和收到现金的确认书,借据载明:今向李某借到现金叁万元整。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。2022年8月,王某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,借款尚未偿还。后李某就王某的欠款向王某家人催要,经多次催要未果后,李某将王某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五人诉至法院,要求五名被告在继承王某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某向李某借款3万元,有李某提交的借据、确认书及双方的陈述予以证实,事实清楚,王某和李某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。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,出借人李某可随时主张权利。

王某和刘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某小区房产一套和机动车一辆,属于王某、刘某共同所有的财产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刘某所有,其余的为王某的遗产。刘某等五人作为一顺序继承人,对王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,且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,应视为接受继承。刘某陈述无遗嘱执行人亦未推选遗产管理人,故刘某等五人作为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并履行管理人职责,应在管理的王某遗产价值范围内对本案借款承担返还责任。遂判决五名被告在管理王某遗产价值范围内返还原告李某借款3万元及利息。

转载于山东高法